師資培育課程地圖
正式課程:
普通課程(通識課程) |
教育專業課程 | 共同必修 | 教育基礎課程 | 教育概論 |
教育心理學 | |||
教育哲學 | |||
教育社會學 | |||
教育方法課程 | 教學原理 | ||
班級經營 | |||
學習評量 | |||
輔導原理與實務 | |||
課程發展與設計 | |||
教學媒體與運用 | |||
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課程 | 分科/分領域(群科)教材教法 | ||
分科/分領域(群科)教學實習 | |||
共同選修 | 新興教育議題 | *教育議題專題 | |
**職業教育與訓練 | |||
**生涯發展 | |||
閱讀教育 | |||
環境教育 | |||
資訊教育 | |||
鄉土教育 | |||
鄉土史教學 | |||
性別教育 | |||
科學教育 | |||
人際關係 | |||
親職教育 | |||
教育原理與制度 | 教育史 | ||
現代教育思潮 | |||
教育行政 | |||
中等教育 | |||
德育原理 | |||
美育原理 | |||
文教事業概論 | |||
學生發展與輔導 | 補救教學 | ||
適性教學 | |||
特殊教育導論 | |||
資優教育概論 | |||
認知心理學 | |||
發展心理學 | |||
青少年心理學 | |||
行為改變技術 | |||
青少年問題研究 | |||
課程、教學與評量 | 教師素養 | ||
教師專業發展 | |||
教育服務學習 | |||
教育統計 | |||
電腦與教學 | |||
電腦與地球科學教育 | |||
電腦輔助教學 | |||
科學與文化 | |||
科展與獨立研究指導 | |||
科學概念發展 | |||
數學學習心理學 | |||
數學概念發展 |
中等學校師資 | 共同學科 | 國語文學習領域 | 國中國文專長、高中國文科 |
國中英文專長、高中英文科 | |||
數學學習領域 | 國中數學專長、高中數學科 | ||
社會學習領域 | 國中歷史專長、高中歷史科 | ||
國中地理專長、高中地理科 | |||
國中公民專長、高中公民與社會科 | |||
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| 國中物理專長、高中物理科 | ||
國中化學專長、高中化學科 | |||
國中生物專長、高中生物科 | |||
國中地球科學專長、高中地球科學科 | |||
國中生活科技專長、高中生活科技科 | |||
綜合活動學習領域 | 國中家政專長、高中家政科 | ||
國中輔導專長、高中輔導科 | |||
國中童軍專長 | |||
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| 國中音樂藝術專長、高中音樂科 | ||
國中視覺藝術專長、高中美術科 | |||
國中表演藝術專長 | |||
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 | 國中體育專長、高中體育科 | ||
國中健康專長、高中健康與護理科 | |||
科技領域 | 資訊科技主修專長 | ||
生活科技主修專長 | |||
共同學科 | 資訊科技概論科 | ||
公民與社會科 | |||
生涯規劃科 | |||
健康與護理科 | |||
藝術生活科-音樂應用藝術科 | |||
藝術生活科-視覺應用藝術科 | |||
藝術生活科-表演藝術科 | |||
職業類科 | 機械群 | 機械科 | |
模具科 | |||
製圖科 | |||
鑄造科 | |||
板金科 | |||
配管科 | |||
電腦機械製圖科 | |||
製圖科/電腦機械製圖科 | |||
機電科 | |||
動力機械群 | 汽車科 | ||
電機與電子群 | 電機科 | ||
電子科 | |||
資訊科 | |||
控制科 | |||
冷凍空調/電機空調科 | |||
商業與管理群 | 資料處理科 | ||
外語群 | 應用外語科英文組 | ||
設計群 | 室內空間設計科 | ||
美工科 | |||
圖文傳播科 | |||
廣告設計科 | |||
家政群 | 家政科 | ||
幼兒保育科 | |||
藝術群 | 音樂科(西樂科、國樂科) | ||
美術科 | |||
表演藝術科 | |||
電影電視科 |
教育實習課程 | 教學實習 |
導師實習 | |
行政實習 | |
研習活動 |
*教育議題專題為必選修。本校規劃以主題方式開課,其課程內容得包括環境教育、安全與防災教育、海洋教育、性教育與性別教育、藥物教育、消費者保護教育、多元文化教育、藝術與美感教育、媒體素養、生命教育、品德教育、歷史教育、原住民教育、鄉土教育、資訊教育、生涯發展教育、勞動教育、人權教育、法治教育、家政教育、家庭教育、新移民教育、國際教育、理財教育、觀光休閒教育、另類教育、生活教育及其他新興教育議題(氣候變遷調適教育、永續發展教育、英語平面暨數位教材設計與編輯)等各類教育議題,並依當前教育趨勢及教育現場需求適時調整。
**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4條規定,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將職業教育與訓練、生涯規劃相關科目列為必修學分。依教育部規定,本校師資生在學期間未於普通課程、專門課程修習職業教育與訓練、生涯規劃相關科目者,職業教育與訓練及生涯規劃二科目必選修,認定辦法依教育部及本校規定辦理。
非正式課程:
